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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血铅事件”频发 环保部掀“肃铅”风暴

发布日期:2018-10-21 22:39 来源:活性炭网编辑整理 作者:活性炭网 浏览数:

“血铅事件”频发环保部掀“肃铅”风暴

        2009年8月初,陕西凤翔爆出数百名儿童血液中铅含量超标,这引起社会对于重金属行业污染情况的广泛关注。随后,湖南武冈和云南昆明相继爆出“血铅事件”,事态进一步升级。

  9月2日,环境保护部在陕西召开全国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会议,研究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。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透露,环境保护部正在会同发展改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财政部、国土资源部、农业部、卫生部等部门,抓紧制定《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》。

  9月4日,陕西省环保厅宣传教育处副处长徐刚对本报记者表示,“血铅”事件后,当地环保部门正对全省重金属产业进行排查,“环境与人体健康,将列为企业环境评价的重要因素”。

  湖南省环保厅新闻科黄亮兵则表示,湖南省的重金属排查已快完成,“具体的处理方案草案已经出台”,不过,其拒绝透露处理方案的具体情况。

  “尴尬”的监管

  “以后涉及到剧毒的、重化工的、重金属的企业,在做环境影响评价时,不仅要做生态环境的评价,还要加上环境与健康的评价。”徐刚表示,9月2日的全国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会议,让他印象深刻的是,会上宣读的《〈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〉草案》的第20条。

  在徐刚看来,随着环保新政的出台,陕西省的重金属污染的防治将减少一些“尴尬”。

  徐刚所指的尴尬是指,“血铅”事件中,外界对陕西环保的误解,“‘血铅’事件并不是因为我们的环保监控失职造成的”。

  据徐刚介绍,引发“血铅”事件的企业东岭冶炼公司,是陕西省环保厅国控单位(即环保部国控重点污染源),“我们对东岭冶炼公司实行电子实时监控,事实上,它有亚洲先进的铅冶炼设备,其环保情况一直合乎各方面标准”。

  不过,由于企业环保标准与人的健康标准存在巨大差异,“达标的企业,也难以避免对人造成危难”。

  以铅为例,人体标准是以微克/毫升血液进行测定,而企业的标准测定单位是毫克/立方米,“微克和毫克之间相差一千倍,这会带来两个结果的差异”。

  徐刚表示,地方当然可以依据国家标准制定更严格的地方标准,陕西在果汁、造纸、水泥等产业皆有地方标准,“不过,这是依据当地的情况制定的,上述行业是陕西限制发展的行业”。另外,标准的制定涉及专家调研、企业现况、科技经济水平等,“不是说制定就能制定的”。

  事实上,陕西省对100家左右的国控企业和130家左右的省控企业进行实时电子监控,而上述企业占陕西省70%的排污量,“另外,对于那些没条件装电子监控或者规模较小的企业,我们实行人工监控”。

  “血铅”事件暴发后,陕西省开展重金属企业的环保排查,徐刚表示,“陕西省正在准备建立应对类似‘血铅’事件的应争预案,以更好地处理这种事件”。

  环保VS经济

  “对于不安全、不环保的项目,其对GDP的贡献和效益再高,今后也绝不会再引进。”凤翔县委书记何存贵在向媒体回应“血铅”事件时表示。

  在徐刚看来,周生贤的名言“环保出了问题,首先要从经济政策上找原因”,一针见血地指出了环保问题的症结。

  据了解,中国环保实行属地制,责任人为当地政府,因此“当地政府‘一把手’的重视程度,将对当地的环保情况产生重要影响”。

  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,换取经济发展;而保护环境,同样需要经济发展的支持。如何让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,是所有中国环保部门需要考虑的问题。

  环境指标和经济指标,往往是各个地区必须同时兼顾的。

  “有些时候,一个地区的环保做得很好,但经济上差一点,在终的排名中就比较靠后了。”在徐刚看来,经济投入和环保工作常常是相互制约的,而“对于中西部不发达地区而言,经济对环境的制约更甚。”

  基于上述情况,9月2日,环保部与陕西省人民政府签署了“环境保护战略合作框架协议”,力求把经济与环境相结合,推动陕西环保工作的全方位发展。“之前,也有地方政府与环保部签署合作协议,比如湖北,不过我们的协议可能要更全面一些,是一个综合性的,包括污染防治、环保能力建设、环保宣传教育等”。

  徐刚在解释这个“特别”的战略合作时表示,在签署战略合作后,陕西省将能获得更多的中央政府资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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